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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概念的“公平论”要不得
发表时间:2017-05-22 来源: 宜兴文明网

  日前,一位骑着电瓶车的市民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准备斜穿十字路口,被志愿者劝阻后,他不服气地表示,为什么汽车能在马路中央行驶,电瓶车就不可以?这不公平!这样的“公平论”让人啼笑皆非。电瓶车要与汽车一样,走在马路的最中央,这样的“公平论”偷换了公平的概念。马路上的公平,绝不意味着所有车辆、行人都行走在同一车道上。若真如此,只能导致交通秩序的混乱与道路安全的缺失。

  马路上的公平,应该建立在有序的前提之下,所有人都按规则出行、各行其道,其本质是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这位市民如此理解马路上的公平,究其根源,还在于把个人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将个人的方便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这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完全偏离了公平的本来意义,要不得,也容不得。 (亮 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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