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全国助残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每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都是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的。每年的助残日活动中,分别围绕"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一助一送温暖"、"走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志愿者助残"等主题开展。
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具体的服务与帮助,活动的规模和声势逐渐扩大,影响日益深入人心。
实践证明,用法律的形式确定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
2016年5月15日是第26次全国助残日,本次助残日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
共享文明成果,加快小康进程
关注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弘扬自强精神,播撒关爱阳光
弘扬自强,传递关爱
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自强与助残
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
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关心我身边的残疾人朋友
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把温暖送给每一名孤残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