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网总站 | 联盟网站 宜兴文明网   邮箱  搜索
内容搜索
 
文明宜兴    文明播报 陶都好人365   志愿服务 文明视频    领导讲话 文明风采      文化宜兴      微博微信
文明创建    工作提示 未成年人      我们的节日 主题活动     陶都评论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群众意见
 
 
外卖小哥,交警蜀黍@你:送餐路上安全第一!
发表时间:2018-08-29 来源: 宜兴文明网

  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按照创城常态长效管理工作要求,开展文明交通集中整治行动,先后查扣无牌无证外卖车辆35辆,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0余起,对外卖员驾驶机动车不悬挂号牌、悬挂假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案例一:7月28日,外卖员孙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在宜兴市某小区内与一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到场处置时发现,孙某所驾驶的摩托车与登记的车辆信息不符。后经审查,孙某如实交代了找人代办假号牌并悬挂,并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8月14日,在宜兴市人民路通贞观路口,外卖员瞿某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外卖摩托车在路面行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在现场查纠过程中,民警在瞿某摩托车储备箱查出一副号牌,经查询并非其车辆号牌。后经询问,瞿某交代为方便加油,网购号牌的事实,民警依法对其行为进行了处罚。

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宜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